除了加強警企聯動的機制完善,浙江電力還將打擊竊電全面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。近年來,用戶竊電工作呈現出科技含量高、產業(yè)集中、難度大等態(tài)勢。為高質量完成反竊電工作,完善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勢在必行,加強對失信主體的約束和懲戒,從源頭遏制竊電現象發(fā)生。
經過詳細現狀調研,浙江電力持續(xù)細化將客戶竊電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試點方案,合理制定了竊電用戶數據抽取、報送和撤銷的規(guī)則。自2016年1月起,在浙江,用電客戶失信信息都被納入“浙江省信用信息輔助系統(tǒng)”,用電失信將影響經濟行為,如限制用電失信用戶輕易取得銀行等。浙江電力聯合外部力量,加強市場經濟手段制約監(jiān)督竊電行為,降低竊電現象發(fā)生頻次,提高竊電的違法成本。目前,對于電力征信數據的抽取規(guī)則為近12個月內存在竊電及違約用電行為的用戶。
“當前,反竊查違工作范圍也在不斷拓展更新,后續(xù)還將繼續(xù)加強制度完善,強化防范營銷新型業(yè)務反竊電管理,積極結合運用多種手段,助力形成全社會依法用電的良好氛圍。竊電行為不但擾亂正常的供用電秩序,還可能引起較大的安全隱患,造成人身傷害。在此提醒廣大用戶,竊電行為害人害己,一定要依法用電。”浙江電力營銷部工作人員施力欣表示。